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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再次为生育政策解绑

时间:2021-09-27 13:59:00

作者:艾芙基(RFG)产业集团—(WWW.RFG.HK)

据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3部行政法规。

 

当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已基本整合纳入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有关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不再需要保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去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据此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实现,相关管理机制运行有效,基本实现流动人口和当地户籍人口的同服务、同管理,不再需要保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这则公告意味着什么?许多网友对此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看来国家对于鼓励、刺激生育政策出了重拳。

 

人口问题,向来是国家的立国根本,过去40多年,中国的迅猛发展,也是建立在人口红利基础之上,而如今中国又快速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放眼世界,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往往会造成国家发展动力不足,潜能下降。面对这样局面,国家在短短5年时间里,从开放单独一胎,到全面一胎,再到二胎、三胎,密集出台的生育政策,显示出人口情况的急迫性。但是船大难掉头,子弹飞出去了,但一时半会没有什么效果,甚至社会舆论还有一些反弹,因此政府也是真正下定了决心,从根本上改变影响生育的相关因素和障碍,即便是动了一些群体的利益,也在所不惜。

 

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款人口相关的政策、法规,也包括前不久整顿的教育行业,直接封杀校外教培领域,大大减轻家长负担,不少人也认为是为降低教育成本、鼓励多胎生育而出台的“周边”政策,后续还会在医疗、房产领域进行整顿。许多家庭在考虑是否生育时,都会面对教育、医疗、住房这三座大山。为此,国家从捆绑生育的每条“绳索”下手,逐一解绑,促使生育回归自然需求,而非是影响到家庭或社会的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