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

News Center

丁安华:全面放开生育极具紧迫性(上)

时间:2021-04-25 16:23:25

作者:艾芙基(RFG)产业集团—(WWW.RFG.HK)

我国生育政策的表述,迄今为止,基本上还是抑制性的。虽然十四五规划提到“包容性”,仍然是一种中性论述,并非鼓励性的生育政策。一个更重要的观察是,在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将人口和生育政策写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章节中,笔墨不重、层级偏低。

低生育与老龄化,是两个不同而又互相关联的社会问题。老龄化的到来,基本上是一个给定的前景,政策只能响应,无法改变;而低生育率,则是一个有可能改变的变量,要力争一个更好的未来,政策上必须积极作为。遗憾的是,尽管社会上的呼声高企,但生育政策的调整严重落后于新的时代。

衡量人口出生情况的直接指标是粗出生率,即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内)出生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生儿育女是人生最重大的决定之一,为人父母者需要做好生理和心理上的准备。考虑到只有育龄女性才能生小孩,粗出生率可以进一步分解为:

粗出生率 = 育龄女性占总人口的比例 × 总和生育率

可见,出生率的变化,取决于育龄女性的占比和每个育龄女性的生育数量,前者体现的是生育的生理能力,后者体现为生育的心理意愿。总和生育率越高,意味着平均每位妇女生育孩子的数量越多。

一、生育能力:育龄女性的最后一个高峰即将过去

女性只能在特定的年龄段生孩子,这是生物学的规律。所以,育龄女性人口的数量决定生育能力。合意的育龄阶段处在20至39岁之间,观察育龄女性人口数量和占比的变化,具有人口学分析的重要意义。

我国育龄女性人口数量,具有周期性特性。这与新中国历史上出现的两次生育高峰相关(图1):第一次是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初期,第二次是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两次高峰相隔约24年。

 

图1:新中国历史上出现两次生育高峰

 

目前,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女性人口,已经进入育龄阶段的中后期;换言之,80后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正在逐渐消逝。到2032年,我国育龄女性人口最后一个高峰将彻底消失,到2035年中国育龄女性数量将较2020年下降约4,000万人,降幅超过20%(图2)。

 

图2:育龄女性最后一个高峰将在2032年彻底消失

 

我国育龄女性人口占比,总体上呈下行趋势(图3)。育龄女性占比从1993年峰值的17.8%下降至2019年的14.1%。

 

图3:20-39岁人口及育龄女性占比呈下行趋势

 

这是由两方面因素造成的,一是20-39岁年龄段(男性+女性)总人口占比下降;二是性别选择的后遗症。受计划生育政策和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影响,普遍的性别选择偏好导致中国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扭曲。近三十年来,这一比例最低约108,最高甚至超过125。尽管近年来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缓慢向均值回归,但2019年该值仍然高达114(图4)。

 

图4:中国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

 

这两个因素叠加,加剧了未来育龄女性人口占比的下滑,到2035年将较2020年下降3.4个百分点。

 

二、生育意愿:总和生育率持续下行

从全球看,反映生育意愿的“总和生育率”下降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全球总和生育率已从1950-1955年的5.0“腰斩”至2015-2020年的2.5,略高于更替生育率(2.1)。2015-2020年,欧洲(1.61)、北美(1.75)和拉美(2.04)的总和生育率均处在更替生育率以下,亚洲(2.15)和大洋洲(2.36)略高,只有非洲地区的总和生育率仍保持在4.44的高位。

从经济发展角度,总和生育率与人均GDP呈负相关关系。各国横向比较,同一时期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总和生育率越低(图5)。

 

图5:各国总和生育率与人均GDP呈负相关关系

注:每个点表示一个国家2018年的总和生育率和人均GDP组合;不包括人均GDP大于8万美元的国家

 

从时序上看,同一国家总和生育率会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下降(图6)。

 

图6:各国总和生育率随人均GDP上升而下降

注:每条序列表示一个国家1960-2018年总和生育率和人均GDP组合

 

不过,我国的生育率与人均GDP的负相关关系,处于回归曲线之下,说明我国生育率的陡峭下行,不仅与人均GDP水平相关,而且与计划生育政策的严厉约束相关。

个体层面,总和生育率下降是育龄女性个人及其家庭成本收益权衡的结果,更是个人选择和外部激励交互作用的结果。总和生育率与女性受教育程度、职业机会、养育成本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相关。一方面,女性受教育年限提高和职业机会提升增加了生育的机会成本,孩子生养费用上升则加重了家庭财务和时间负担。另一方面,我国社保制度尤其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降低了生育的潜在收益,“养儿防老”的必要性大幅降低。